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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在永清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永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6 09:36:23 阅读量:1330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王  强

我代表中共永清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总结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今天下午,县委书记彭敬捷在第一阶段会议上作了讲话,对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们走过了一段极为特殊和艰辛的奋斗历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面对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聚焦让永清“经济强起来、品质高起来、城乡美起来”的战略目标,全面聚力“54385”思路重点,全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人才兴县、改革活县“四大战略”,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顶住了压力、控住了风险、守住了底线、促进了发展,重点工作卓有成效、出色出彩,疫情防控战果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断拓展,在奋进中书写了永清高质量发展的精彩华章。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县发展战略顺利实施、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是牢固坚守初心使命,“两个维护”在政治监督中落实落地。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新思想引领新实践,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擦亮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底色。聚焦“两个维护”,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建专班强化专项监督、严督导注重跟进监督、建机制抓实日常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 “六稳六保”、临空征迁、“三创四建”、28项重点工作等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并协助县委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贯到底。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群众利益在深化整治中有力维护。聚焦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特别是围绕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建专项办和13个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室)主抓、专项办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工作报告、定期调度等制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加大问题整改解决力度,推动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医保医疗、生态环保、教育、扶贫等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查结市专班交办团伙案7件,纪律处分7人,移送司法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3人,“保护伞”认定8人。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组织营商环境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3轮次,起底并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件,纪律处分2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政治生态在修复维护中净化优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不懈发信号、明纪律、强警示、严督查,开展节假日专项督查15轮次,发现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26件,纪律处分4人,第一种形态处置12人次。坚决消除邢华金严重违纪违法案对县域政治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督促协助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教。探索建立“8+6”政治生态建设指标评价体系,采取“指标导引+主体自查+监督研判”的方式,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优化修复机制,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县域政治生态净化优化。协助县委制定《永清县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聚焦聚力监督专责,监督效能在贯通融合中不断彰显。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实践加强同级监督的路径方法。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09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置252人次、39人次、8人次、10人次,占比分别为81.6%、12.6%、2.6%、3.2%,结构比例日趋合理。注重发挥“四位一体”监督格局作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监督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同时,配合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和市委第二、第五巡察组、第六指导督导组完成对我县的巡视巡察和指导督导工作,完成县级第7—9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县级巡察覆盖率达到95%,推进县级巡察向村街(社区)延伸,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利剑作用有力彰显。

五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在标本兼治中不断深化。协助县委制发《关于探索建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的意见》,细化贯彻落实举措,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有力有效减存量、遏增量,全年共受理检举控告277件,处置问题线索276件,立结案60件,纪律处分58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组织70名领导干部赴省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件17件,强化了警示震慑,严明了纪律规矩。用好“两书”有力武器,注重发挥其找问题、堵漏洞、治根本、管长远的功效,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4份,推动相关单位解决整改问题28项,健全完善机关日常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11项。

六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执纪铁军在严管厚爱中凝神聚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龙头、以素质能力为根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纪律作风为保障,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锤炼过硬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能力。通过业务培训、跟班轮训、跟案调训、结对帮扶、考试测评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提素质、强本领。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班子成员常态化包联督导机制,探索实践“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或派驻(派出)机构”片区化监督执纪、捆绑执纪、协作办案等有效做法,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控,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体会。一是必须始终找准政治机关定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彰显初心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不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规范运用容错纠错,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历练,坚守初心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冷静清醒,保持战略定力,保持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纪检监察工作在压实各级责任、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贯通监督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落实效果逐级递减问题依然存在;一体推进“三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亟待增强,尚未实现统筹联动、同向发力;面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形势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理论学习、履职能力、斗争精神、作风纪律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加强自身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加快建设“临空新城绿色永清”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省市县委精神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改革活县、人才兴县四大发展战略,围绕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县城提质、优化环境、乡村振兴、普惠民生、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动个案重点攻坚,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点,对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成果。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监督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用权,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本工作导向,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紧盯扶贫领域责任传导不到位、措施跟进不及时、长效机制虚化等问题,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政策不落实、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补齐监督短板,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推进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牢牢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科学制定《中共永清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做到立足当下、谋划长远。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督促做好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自身巡视整改任务,确保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行业治理、基层治理,贯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化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和“四位一体”监督工作,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方式,让监督和被监督都成为习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前移,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严格贯彻“十严禁”要求,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做好受处分或处理人员回访教育,疏导压力情绪,督促思想转化,激励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划任务,健全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程序规定,完善包联指导机制,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日常管理、督导指导,推进派驻(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派出(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内设机构+派驻(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联动监督、协作办案机制,促进“室组”有效联动、“室组地”协作互动,形成监督合力,破解监督力量不足制约。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坚守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奋发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加快建设“临空新城绿色永清”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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