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9 09:10:04 阅读量:1318
坚守职责定位 忠诚履职担当
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强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8日)
我代表中共永清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邢华金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2018年1月27日,永清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河北省首家挂牌的县级监委。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永清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政治建设在对标看齐中强力推进。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尽责各方面,在政治要求上聚焦聚力,在政治效果上求真求实。践行“四个意识”,开展精神家园“除尘行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两个维护”,聚焦“三大攻坚战”,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件,纪律处分6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4人,查处环保领域问题线索35件,问责追责44人。
——主体责任在协助推动中压紧夯实。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贯彻执行签字背书、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0项。用好问责“杀手锏”,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清理整改巡视巡察问题66件、“一问责八清理”问题1834件、“微腐败”问题1138件,问责追责83人,纪律处分27人,第一种形态处置45人,6名单位“一把手”因推动工作不力被问责,5名单位“一把手”因懒政怠政问卷调查得分倒排被集体约谈,管党治党的“发条”越拧越紧,责任压力的传导越抓越实。
——监督首责在聚焦聚力中深化提升。通过摸底排查,将全县6483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县纪委监委设立5个监督室,建立实行党风政风监督室后台开单子、抓统筹,各监督室一线查问题、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精准有效、有的放矢。先后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扶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开展监督检查15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0项,查处问题线索34件,纪律处分11人。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结合农村“两委”换届,完成386个村街财务审计,纪律处分9人,第一种形态处置31人。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和巡察“利剑”威力,加强近距离贴身监督,完成第2轮常规巡察和第3轮交叉巡察,配合市委提级巡察,实施第4轮常规巡察。延伸监督触角,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我县立足职能定位、提升监督质效的经验做法被中省市纪委监委网站刊载推广。
——体制机制在梳理衔接中理顺优化。重新梳理构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6张流程图;制发《纪检监察工作文书使用管理规范》,规范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等6类38种文书格式;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强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对接沟通与协调处置,完成了流程再造,理顺了体制机制,“纪法衔接”“法法衔接”落细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结果反馈、纪律保障5项机制,强势推进惩腐打“伞”,处置问题线索50件,纪律处分12人。异地查处惩腐打“伞”问题线索1件,截至目前,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
——正风反腐在稳中求进中提质增效。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76件,立结案84件,纪律处分8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协办中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3件。坚持县委“三个绝不轻饶”原则,查处涉地涉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0件,纪律处分10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其中2名科级干部和1名股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开展节假日专项督查6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查处“四风”问题线索21件,纪律处分2人,第一种形态处置8人。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全面审慎、积极稳妥适用12种调查措施,综合运用监察调查措施1100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92人、74人、3人、7人,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52.3%和42%,处置结构日趋合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纪律建设在标本兼治中持续加强。压紧压实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两准则四条例”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修课,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编印《“两准则四条例”读本》《纪律处分条例随身学》《永清古代廉政镜鉴故事集》,改版“隽永清风”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廉政讯息,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开展下乡送廉、案例警廉、谈话示廉等纪律教育活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乡镇为新任农村“两委”干部讲廉政党课10场次,培训1200人,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4次,通报典型案件27件,严明了铁规禁令,形成了有力震慑,促使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队伍建设在融入融合中凝神聚力。坚持从人员整合、思想意识、情感融汇等方面入手,推进融入融合。秉持人岗相适原则,将原纪委干部和检察机关转隶干部交叉配备、混合编成,开展谈心谈话63人次,帮助转隶人员打消顾虑、尽快进入角色。组建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以机关党建为抓手凝共识、聚人心、激活力,“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落地生根。订阅发放《监察法释义》等业务书籍700余套,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党性教育培训班,涵养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完善内控机制,修订规章制度13项,严防“灯下黑”,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警示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忠诚干净担当的誓言有力践行,队伍建设由“形”的重塑向“神”的重铸提升。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工作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主要问题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仍然不强,不想腐的自觉尚未形成;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尚未彻底改变,不能腐的堤坝尚未筑牢夯实;有的地方、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还不够明显,仍有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害”依然易发多发,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走在时代前列。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着力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等领域重大风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永清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结合永清实际,今年要重点做到“八个持续发力”: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确保纪检监察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力量源泉。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学懂弄通做实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成为学懂弄通做实的模范机关。
以上率下抓示范。从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做起,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引领示范,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坚持边实践边学习,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思想精髓,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用好载体抓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依托党校、宣教阵地、“隽永清风”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平台,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知行合一。
督促推动抓长效。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落实。
(二)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持续发力,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两个维护”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等领域重大风险。聚焦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以“1+N”专项督导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五新”战略目标,突出“实现六个新突破”“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办好20件民心实事”等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弘扬正确的价值观,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坚决抵制和反对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
(三)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必须积极稳妥、全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突破,力促纪检监察工作活力迸发。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全面履行好职责。
深化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做好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经验交流平台,加强对派驻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为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和拓展,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履职制度规范,完善片区化协作机制,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干,确保乡镇纪检监察组织高效有序运转,发挥其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四)在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上持续发力,真正把监督挺在前面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求实效。
构建“四位一体”格局。贯彻《廊坊市关于综合实施“四位一体”监督的暂行办法》,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统筹使用监督力量,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实现全覆盖、常态化、无死角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准确性、实效性,让监督无处不在,推动监督效能实现最大化。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督促推动“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扎实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疾,围绕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强化农村“小微权力”监督,确保农村“两委”干部规范用权、公开用权、廉洁用权。
抓实抓细日常监督。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强化政治担当,监督下沉,加强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的方式及时警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不说真话的依规依纪从重处理。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不实信访问题,还党员干部清白。
(五)在聚焦巡察政治定位、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上持续发力,充分彰显巡察“利剑”威力
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冲着问题去,紧盯党内政治生态,彰显“利剑”威力,强化震慑效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深化巡察政治定位。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把“探照灯”聚焦在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上,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
创新巡察思路举措。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推动县级巡察向村级延伸,配合市委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凝聚监督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健全完善县委巡察办职能,贯彻执行县级党委巡察工作报告备案制度、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发现问题的“行家里手”,发挥巡察“尖兵”作用,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和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从严、从实、从快办理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提升办理时效,保证办理质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持续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可低估。要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督,加大金融、生态环保、国土、房地产等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动各级各职能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查办一案,达到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七)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将危房改造脱贫、助残脱贫等领域作为重点,重点查处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深化国土领域“微腐败”集中整治。巩固深化国土领域“微腐败”集中整治成果,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三个绝不轻饶”原则,对涉地涉房地产问题中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出重拳、下狠手,打贪除恶、顶格处置,让心存侥幸者望而生畏、让蠢蠢欲动者收手收敛、让铤而走险者付出代价。
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研判和“保护伞”认定精准度,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我县“20项民心实事”推进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人防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
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在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过硬不在一时一事,必须是全面过硬、始终过硬;也不是部分人过硬,整个队伍都要过硬,这样才能无愧铁军队伍的称号。
政治要过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政治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学习要过硬。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负有多重角色、承担多重责任、接受多重监督,任务日益繁重,标准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目前,我们的素质能力与斗争任务要求还是不相适应的,本领恐慌问题非常突出。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要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党章党规党纪,学宪法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的知识。要以过硬的学习锻造忠诚信仰、练就过硬本领,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
业务要过硬。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搞好专题培训和跟班学习,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在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优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
作风要过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发作为、开拓进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永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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