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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8 09:45:25 阅读量:831
2013年12月,张宝瑞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村集体土地出租。2015年9月,张宝瑞指使村报账员伪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资料,争取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用于村街修路工程。2021年4月,张宝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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