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8 09:46:39 阅读量:1107
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张海波任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永清县存在在蓄滞洪区内越权审批项目,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张海波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对某公司违法占地情况,未按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张海波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张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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