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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环保分局照搬照抄上级环保整改工作方案问题

来源:永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1 15:01:22 阅读量:1352

2018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期间,发现永清县环保分局制定的《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直接套用市级方案,在辖区没有钢铁企业的情况下,仍然提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求。永清县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王庆田作为方案起草人,对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永清县环保分局副局长翟华龙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永清县环保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浩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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