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永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01 10:16:02 阅读量:1105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区)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县委巡察办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县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委巡察办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区)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巡察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巡察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7、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
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拔款(行政)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22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9.1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拔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225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77.8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81.01万元;项目支出700.27万元,主要为纪律审查、巡察工作、乡镇纪律审查经费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2259.14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2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21.87万元,主要是增加纪律审查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8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压减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持续发力,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持续发力,真正把监督挺在前面;在履行好协助职责、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上持续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持续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持续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2020年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立结案保持在85件以上,完成第六、第七轮巡察工作,巡察单位达16个单位。加强乡镇纪委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质量。
(二)分项绩效目标
1、办案问责
绩效目标: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绩效指标: 纪律审查工作立结案达到85件,案件审查合格率在90%以上,乡镇纪律审查工作自办案及配合办案达10件,案件审查合格率在90%以上。
2、 监督检查及巡视督查
绩效目标: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绩效指标:巡察单位数量达到10个,巡察工作完成率达到90%。
3、 纪检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慰问退役军人7人,弘扬了中华民族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
绩效指标:困难人员每人500元,一般人员每人100元。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建立高效工作机制。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单独设立6个监督检查室,派驻五个纪检组,专职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2、注重实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围绕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设定绩效目标,准确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按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实时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3.精编预算,做好资金保障。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和一些绩效评估结果较好的专项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通过编细编实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4、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机关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业务主管科室参与到单位资金预算的编制、使用及评价中,使得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既是预算资金的编制者、使用者,也是预算资金的监督者。
5.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业务能力。随着党和政府对反腐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期的盼也越来越高,从中央到省、市、县坚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6、丰富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专网,信访举报平台,加强新媒体宣传及公众号发布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推动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方式转变,完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7、加强内控,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设立内审机构,对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第二部分 资金绩效目标
1.纪律审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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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纪律审查工作项目 | ||||
资金用途 | 项目总资金600万元,用于全县纪律审查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完成纪律审查项目审批工作; 2020年1月开始实施本项目;至2020年3月份,进度为20%;6月份进度为45%,9月分进度为75%;12月底达到100%; 2020年12月底,完成本项目。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0% | 45%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追逃、廉政宣传教育等。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扎实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个数 | 实际办理案件数量 | ≥ | 85 | 个 | 计划标准 |
质量指标 | 执纪审查案件合格率 | 办结执纪审查案件针对立结案的比例 | ≥ | 90% |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审结案件的及时性 | 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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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底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 提高办公设备使用率和寿命,精打细算,节约财政资金。 | =< | 600 | 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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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查处案件所挽回的经济损失金额 | > | 0 | 万元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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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管理与实施制度的健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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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 |
| 计划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举报人或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 举报人或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 |
| 85% |
| 回访或问卷调查 |
2.巡察工作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巡察工作项目 | ||||||
资金用途 | 项目总资金50万元,用于全县巡察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完成巡察工作项目审批工作;2020年1月开始实施本项目;至2020年3月份,进度为20%;6月份进度为45%,9月分进度为75%;12月底达到100%;完成本项目。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0% | 45%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对16个单位进行及时巡察,发现涉纪、涉法、涉人、涉财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巡察单位个数 | 实际巡察单位数量 | ≥ | 16 | 个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巡察工作完成合格率 | 实际完成巡察单位与计划巡察单位的比例 | ≥ | 90% |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巡察工作完成及时性 | 巡察工作有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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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底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 提高办公设备使用率和寿命,精打细算,节约财政资金。 | =< | 50 | 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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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纠正问题个数 | 纠正被巡查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数量 | ≥ | 5 | 个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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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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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巡察单位满意度 | 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结果的满意 |
| 85% |
| 回访或问卷调查 | ||
3.乡镇纪律审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乡镇纪律审查工作项目 | ||||||
资金用途 | 项目总资金50万元,用于全县乡镇纪委的纪律审查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完成纪律审查项目审批工作; 2020年1月开始实施本项目;至2020年3月份,进度为20%;6月份进度为45%,9月分进度为75%;12月底达到100%; 2020年12月底,完成本项目。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0% | 45%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的工作职能,聚焦主业,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好应承担的职能作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个数 | 实际自办案件和配合调查案件数量 | ≥ | 10 | 个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执纪审查案件合格率 | 办结执纪审查案件针对立结案的比例 | ≥ | 90% |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审结案件的及时性 | 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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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底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 提高办公设备使用率和寿命,精打细算,节约财政资金。 | =< | 5 | 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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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查处案件所挽回的经济损失金额 | > | 0 | 万元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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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管理与实施制度的健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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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 |
| 计划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举报人或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 举报人或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 |
| 85% |
| 回访或问卷调查 | ||
4.八一退役军人慰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 项目名称 | 八一退役军人慰问项目 | ||||||
资金用途 | 项目总资金0.27万元,用于慰问机关7名退役军人。2019年12月,完成八一退役军人慰问项目审批工作; 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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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按照上级对退伍军人工作要求,按时发放军人慰问金,积极妥善完成退休军人慰问金发放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军人慰问金人数 | 机关享受军人慰问金人数7人,慰问金2700元 | = | 7 | 人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发放到位率 | 机关享受军人慰问金人数7人,保证及时发放到位,积极稳妥的完成发放任务 | = | 100% |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慰问的及时性 | 2020年8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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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前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发放慰问金标准 | 困难人员一次性补助标准500元,一般人员一次性补助人均标准100元 | = | 100/500 | 元 | 计划标准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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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于家乡的建设工作 | 鼓励7名退役军人投身于家乡的建设工作 | = | 7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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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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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管理与实施制度的健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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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 |
| 计划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满意 | 7名退役军人满意 |
| 85% |
| 回访或问卷调查 |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3.34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合 计 | 12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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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4 | 123.34 | 12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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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项目 | 87.34 | 物业管理服务 | C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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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34 | 87.34 | 8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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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项目 | 36 | 小轿车 | A02030501 | 辆 | 2 | 18 | 36 | 36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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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信息
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26.93万元,本年度我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共计53.2万元,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祥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清县县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中国共产党永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326.93 |
1、房屋(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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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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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台、辆) | 10 | 155.43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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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固定资产 |
| 171.5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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